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公告
强制性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以下简称GB 30035-2021)已于2021年12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船员健康检查等应当符合GB 30035-2021的相关要求。GB 30035-2021可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ac.gov.cn)“国家标准全文公开”专栏浏览和下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2年5月24日
强制性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简称“船员体检新国标”)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代替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船员体检新国标实施之前船员所持的《海船船员健康证明》、内河船舶船员体检证明,可在健康证明有效期范围内继续使用。
与原国家标准相比,新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修订主要内容包括:降低了裸眼视力的要求,降低了轮机部值班船员及无线电操作人员、服务及其他船员矫正视力的要求,取消了同一职务男女身高不同的要求,降低了部分岗位船员身高限制,对血压、听力、职业限制和禁忌症等内容进行了适当的优化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见附件。
各有关船员体检机构、船员培训机构(包括航海院校)、航运公司和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健康检查、航海院校招生以及招募船员相关工作,按照船员体检新国标执行。
新《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调整修订的主要内容
1、标准介绍:GB 30035-2021《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日联合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2、标准类别:国家强制性标准
3、修订背景:GB 30035-2021《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船员健康检查要求》于2013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的背景主要为:有关国际公约、国内法规政策发生变化,适应航运科技的快速发展,服务我国服务 “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船员队伍建设,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
4、修订的主要内容
与2013版相比,本次修订主要变化如下:
(1)增加了“目次”;(2)删除了“船员注册健康要求”一章;(3)将 “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分为“海船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和 “内河船舶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4)附录A由“资料性附录” 修改为“规范性附录”;(5)附录B的名称修改为“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6)增加了附录C(规范性)“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要求”;(7)修订了具体技术内容。
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的调整
(1) 身高标准调整
不再区分海船船员男、女身高要求;
海船船员:海船船长和甲板部值班船员身高统一调整调整为160cm;服务及其他船员的身高要求调整为150cm;轮机部值班船员及无线电操作人员身高未做调整,仍为155cm。
内河船员:将内河船舶船长和甲板部高级船员身高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5cm”;其他内河船舶船员身高要求不作调整,仍为“不低于150cm”。
(2)血压
将海船“服务及其他船员”和内河船“服务人员”的血压要求调整为与“船长和甲板部值班船员”“轮机部船员及无线电操作人员”一致,即“收缩压90 mmHg~150 mmHg,舒张压60 mmHg~95 mmHg”。
(3)视力
对海船船员和内河船员远、近视力涉及的双眼裸眼视力及矫正视力均有所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A. 海船船员
B. 内河船员
(4)听力
海船船员:采用了《海员健康检查指南》的推荐标准;所有海船船员听力要求为: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 kHz、1.0 kHz、2.0 kHz、3.0 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 kHz、1.0 kHz、2.0 kHz、3.0 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
内河船员:听力的检查方法改为耳语检查法
(5)附录A 船员职业限制
由原来资料性附录更改为规范性附录,构成标准整体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相关的船员职业限制和禁忌,如冠心病、肾结石无症状患者、糖尿病、严重内分泌疾病等,与原标准有所调整。
增加传染性疾病内容:将原表1、表2中的传染病职业禁忌调整到新增的A.13 “传染性疾病”中;A.13.2增加:服务人员不应患有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或公共卫生的疾病。
(6)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附录B)的调整
a.修改附录B名称,将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表分开
b.增加泌尿系统超声波检查,并明确检查船员范围
c.增加心脏彩超检查,并明确检查船员范围
d.增加船员自我填写的职业病史真实性承诺
e.对《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表》英文进行修订
f. 修改了体检表中船员职业病史列表
(7)增加了内河船舶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附录C)
a. 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表》格式
b. 将血常规、尿常规、胸部 X 线检查、心电图作为内河船舶船员基本检查项目
c.服务船员增加大便细菌培养检查
d. 腹部、妇科、泌尿系统超声波检查和心脏彩超检查仅限于有症状或病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