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为2200-4400元/人。
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
3、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
4、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5、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