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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规则

2020-05-27 00:00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将使用主考平台(欧码考试系统)或备考平台(ATA考试系统)进行在线考试,考生需自行准备考试设备和网络,并确保在考试前完成在线考试系统客户端的安装和测试,避免正式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影响考试。请考生根据系统使用手册熟悉两个平台的操作和使用(操作手册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考生参加远程考试前务必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保证对考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了解。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一、远程考试所需设备及软硬件环境要求(详见网站发布的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远程考试所需设备及软硬件环境要求

二、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试系统具有抓屏录屏、抓录人脸、限制远程桌面、限制分屏投屏、获取IP地址、霸屏、检测虚拟机等防作弊手段,一旦发现破解上述防作弊手段,将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当系统检测到第一机位设备有虚拟机、投屏软件、分屏软件、远程桌面等程序在运行,将视同考试作弊,取消考试成绩,并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2、考生远程考试设备及软件环境未达标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3、考生不得遮挡面部及耳朵,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胸麦等各类监听设备,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并按上级相关规定处理。

4、考试期间未经允许考生视线不得离开第一机位显示器屏幕,不得经常注视显示器屏幕以外固定区域,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5、考生必须在开考前10分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9:00考试准时开始,开考20分钟后禁止考生参加考试,未进入系统答题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服务器计时为准,迟到时间计入考试时间。

6、开考40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前考生不得离开座位,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7、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远程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8、视频背景需真实,不得使用虚拟背景,不得使用美颜设备,第二机位设备要开启视频、音频录制模式,所录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9、考生应于考试前5分钟开启视频录制,使用第二机位设备将考场环境和考试桌周边环境以录像形式记录下来,并将第二机位设备固定在指定位置,并在电脑前坐好准备开始考试,考试结束后系统自动关闭录像功能。

10、远程考试禁止在培训机构指定场所进行,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房间内考试,严禁他人协助考生答题,若有违反,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11正式远程考试前,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远程考试测试演练,考生务必按时参加,以便熟悉流程和操作,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改正不合规之处。不参加远程考试测试演练者不能参加正式考试。考生在考试测试演练过程中,发现任何故障必须如实、及时地向监考老师汇报并研究解决方案,否则将默认考生所准备的设备、环境等满足考试需求,正式考试期间不再处理模拟考试过程应该解决的技术问题。

12、远程考试不得借助手机、电脑等任何设备搜索相关资料,违者以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13、远程考试期间考场务必保持安静,考生如遇到问题,请立刻在第二机位设备监控范围内拨打电话向监考老师报告并及时处理,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不再受理任何考试相关问题。

14、考生应在考试前查看电力部门通知,避免考试时停电。考试前请将可充电设备充满电并务必连接稳定的电源,防止断电。

15、本次考试采用AI云监考,考试期间对考生考试环境全程监控,须确保监控手机前置摄像头开启,从登录在线考试系统至考试结束退出系统的全过程,都将处于被监考的状态,考生应全程遵守考试纪律。

16、考生应注意仪容干净整洁,不要佩戴口罩、墨镜、帽子、夸张的眼镜等饰品,以免形象与报名照片差异过大。差异过大的,将被系统判定为有替考嫌疑。

17、考生应保持正面面对摄像头就坐,头部到肩部应始终完整地处于摄像头监控画面中。避免出现半幅正脸、侧脸等影响监控质量的情况,否则,将被系统判定为有作弊嫌疑。

18、远程考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网、断电、死机等意外情况,考生应该立即和监考老师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在监考老师指导下排除故障,并启动应急预案,不立刻汇报故障情况或自行排除故障者,后果自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第二机位设备出现问题不能录音录像或无法全程录音录像,将视同放弃考试,取消考试成绩。

19、建议考试用电脑模拟测试没问题后不要再使用,避免感染病毒或发生其他影响考试的状况出现。

20、任何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离开考场,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1、远程考试系统不具有窃取电脑数据功能,假如考生发现相关问题后请立刻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并追究系统开发商相关法律责任,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卸载考试客户端。

三、远程考试的违规处理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远程考试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如有存在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考生为在校生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考生为在职的,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别强调,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1、由他人替代参加考试。

2、由他人协助考试。

3、使用耳机、提词器、胸麦、分屏数据线、投屏设备等考试作弊相关设备。

4、通过QQ、微信、手机短信、邮件等通讯工具或共享电脑桌面等任何方式传递远程考试信息。

5、发送、传播与网上考试相关的文字、图像、音视频资料。

6、远程考试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无故离开视频监控区域或关闭音频、视频设备。

7、《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认定的其他违规作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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