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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

免试录取上港院 | 部分考生可享免试录取政策

2018-03-23 00:00

单独招生报名时间临近

学院免试录取申请同步进行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同学们

赶紧申请吧!

入校还可享受新生奖学金哦!

下面为大家详解如何办理免试录取

申请入口:http://zs.qdgw.edu.cn

咨询热线:0532-81735188

一、免试录取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录取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二、免试报名方式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2日-9日(工作日每天8:00-20:00,公共假期不报名)登录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ddzs.qdgw.edu.cn)网上报名,免试考生网上报名时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三、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同时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山东省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此表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中学或者单位公章,将此表连同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于4月9日前提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不能来校现场提交材料,也可于4月9日前将上述申请材料通过邮局EMS寄送至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映山红路316号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266404

联系电话:0532-81735188

四、录取手续办理

学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并于4月14日前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院统一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五、有关政策说明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8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新生奖学金

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凡当年被学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学院分别给予不同奖励。

免试录取入学新生奖学金具体奖励如下:

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6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4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3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2000元。


附件:《山东省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

山东省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docx